无药可治的松树癌症,到底该如何防治松

2023/11/12 来源:不详

白癜风资深专家联袂亲诊 http://m.39.net/disease/a_11972565.html

“五一”假期,友人爬山涉水走山乡。归来之后,发给我一张照片,写道“万绿丛中一点红”,照片拍得非常好,一棵分叉的松树站在高岗之上,颇有气势,松针叶大多葱绿,而部分变红了,似乎平添了几分景致。

细细一看,这样的美景却让我心头一紧,因为我知道,这些变红的松树疑似得了一种“癌症”级别的重病——松材线虫病。

那么,什么是松材线虫病?为什么松材线虫病被称为“松树癌症”呢?松材线虫病又该如何防治?

松材线虫病又名松树萎蔫病,主要危害马尾松。通俗地说,松材线虫病是一种我们肉眼无法看见的小虫子——松材线虫侵入松树后,在松树体内大量繁殖,导致树脂道薄壁细胞和上皮细胞受到破坏,导致丧失水分而整株枯萎死亡。

说起来,松材线虫病最早发现于日本。上个世纪初,日本山头零星出现了松树的死亡,起初只是几棵松树由绿变黄变红,很快整个山头的松树相继枯死了。面对突如其来的“瘟疫”,日本林业专家猝不及防,迟迟找不到原因,直到年才找到了这场“瘟疫”的真凶——松材线虫。

而我国呢,则于年秋季首次在南市中山陵发现松材线虫病,随后陆续扩散到邻近省份。目前,在我国有17个省(区、市)地区都发生不同程度危害,对生态系统造成较大破坏和经济损失。

松材线虫病传染性强、传播蔓延速度快,主要传播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通过松褐天牛的飞行进行自然传播,类似蚊子传播登革热。松树感染松材线虫后生长衰弱,并逐渐死亡。松褐天牛从感染了松材线虫病的松树中羽化飞出时,携带了大量的松材线虫继续感染其他松树,一头松褐天牛平均可携带松材线虫1.8万条,最多可高达28.9万条。这样循环往复,导致病害持续扩散蔓延。

另一种是人为传播。在人工采割松脂、包装箱制作、运输、通讯、电力、交通、建筑等项目建设过程中,人们会不经意地调运未经除害处理或除害处理不彻底的染疫松木及包装材料,造成疫情远距离传播。

松树一旦感染松材线虫病后,针叶由绿转黄,最后变红,整株最快40多天死亡,3到5年就可摧毁成片的松林,具有强大的毁灭性,且目前尚无有效的药物可治,因此松材线虫病也被称为“松树癌症”。

那么,如何防范松材线虫病入侵?

对于尚未感染松材线虫病的松树来说,松材线虫病是可以“防”的;对于整片松林来讲,松材线虫病是可以“控”的。松材线虫病预防,主要抓好“内”和“外”两个关键环节:

一是加强疫情监测。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新技术进行监测,护林人员对辖区内的松树开展每月一次的日常监测和春秋两季专项调查,及时发现松树异常情况,对发现的枯死木开展调查,查找死树病因,及时检测鉴定,及时将发病的松树移除、焚毁,并对发病点周围的松树进行树干药剂注射采取措施,确保疫情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早除治。

二严格检疫外防输入。严禁从松材线虫疫区调运涉木制品,凡调入境内涉木制品严格按照一车一证的原则申办、携带调出地的《植物检疫证书》。运达后,第一时间通知林木检疫站检疫员进行复检,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松材线虫病如何防治?

目前,疫情除治采取以清理病死(枯死、濒死)松树为核心措施,以媒介昆虫药剂防治(飞机或人工防治)、诱捕器诱杀、打孔注药等为辅助措施的综合防治策略。

疫木清理:对疫区内的病死(濒死、枯死)松树进行全面伐除,必须先封后伐。在我国大多数松褐天牛一年一代的区域,可选择在冬春季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进行集中伐除。对伐除林地上所有直径1厘米以上的病死松树的枝丫也应全部清理、销毁,同时要对疫木伐桩进行除害处理。

媒介昆虫防治:针对重要生态区的松林或重要古树名木,可辅以采取地面喷施或飞机施药方式进行防治。方法是在媒介昆虫羽化期内,选用高效低毒、环境友好的缓释型药剂连续多次施药,防治媒介昆虫。也可以有选择性地选取诱捕器诱杀、立式诱木引诱、打孔注药、天敌防治等方式进行防治。

一旦确认为疫区,必须加强对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检疫检查,及时对疫区采取检疫封锁措施,防止疫木人为流失传播。同时对辖区内涉木单位进行登记监管,定期开展检疫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利用、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

松材线虫病在我国经过40年的发生、发展,疫情逐渐呈现老疫区连片发生、新疫区跳跃式扩散态势,疫情发生基数依然较大,在短时间内难以实现根本性扭转。

面对防治松材线虫病这个世界难题,我们想出了很多办法,采取了很多措施,确实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远未达到我们的预期。正可谓“任重而道远”。

#松材线虫病#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zz/6426.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